發布日期:2018-06-12
日前,河南省濮陽市衛計委發布通知,就該市高值醫用耗材、普通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掛網采購的配送管理規定進行變更,直接叫停了此前涉嫌妨礙、限制競爭的條款。
去年底,濮陽市曾出臺《關于濮陽市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醫用耗材掛網采購(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舊版《通知》”),決定對該市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所需醫用耗材全部實行掛網采購。
該市決定掛網采購的醫用耗材,既有十大類高值耗材,也有普通耗材、以及體外診斷試劑。
值得注意的是,在舊版《通知》中,針對醫用耗材的配送管理工作,明確規定為:
“流通企業必須在濮陽市轄區內注冊登記并納稅,并在轄區內有固定的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設施。對于與市政府簽訂戰略協議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支持。
生產企業是醫用耗材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可通過濮陽市醫藥集中采購網上交易平臺自主確定、維護、變更本企業所有耗材產品的配送關系,確保在全市范圍內及時、足量供應醫用耗材,滿足臨床需求。”
日前,濮陽市衛計委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新版《通知》”),要求自印發之日起該市醫用耗材的掛網采購工作按照新版《通知》執行,舊版《通知》則同時廢止。
新版《通知》針對醫用耗材的配送管理工作,明確規定為:
“生產企業是醫用耗材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可通過濮陽市醫藥集中采購網上交易平臺自主確定、維護、變更本企業所有耗材產品的配送關系,確保在全市范圍內及時、足量供應醫用耗材,滿足臨床需求。生產企業和生產企業有配送關系的流通企業配送產品時,應嚴格按照濮陽市政府有關財稅管理文件要求執行。”
與舊版《通知》相比,新版《通知》廢除了涉嫌歧視外地流通企業、加重外地企業履約成本、有礙流通企業公平競爭的有關內容。
這也是又一起地方政府對涉嫌排除限制競爭的藥械采購政策進行糾偏的典型案例。
自去年底到迄今為止,全國各地已有多起相關案例被公布出來。其中:
既有藥品集中配送企業遴選,強制要求中標人6個月內在本地注冊子公司,或在評標辦法中對本地企業和外地企業設置不合理、歧視性評分標準;
也有低值耗材和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服務機構遴選,要求報名企業近3年內在省內外成功代理過地市級以上招標項目,并提供過網上交易服務;
還有地方衛計部門直接向公立醫療機構指定藥品耗材配送企業,作為唯一一家配送商,或是優先供應商的。
自去年下半年至今,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曾多次下發文件,要求落實和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杜絕有礙公平競爭政策的出臺。
其中,去年12月,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聯合印發方案,決定用1年時間組織各級政府、各部門對現行涉嫌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競爭清理,該廢除的廢除,該調整的調整。
今年初,國家衛計委亦曾發函,對該委本級制定的政策措施中含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內容征求反饋意見、進行清理。
現階段的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工作,醫藥招標采購領域是重點指向對象之一。而一個又一個新案例的爆出,則顯示行業反壟斷、反不公平競爭工作遠未結束,行業政策仍在持續進行之中。
來源:賽柏藍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