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二、采購項目編號:QYZC-QYCG-2019011
三、采購項目名稱:清遠市清新區看守所醫療專業化服務
四、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4890000.00元
五、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序號 |
采購內容 |
數量 |
服務期 |
1 |
清遠市清新區看守所醫療專業化服務 |
1項 |
1+1+1年 |
六、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一、清遠市清新區看守所醫療專業化服務采購項目,需要具備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同時具備設置特殊防護裝置或羈押病房或病區。
二、經實地調查,本項目所在地最近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同時具備設置特殊防護裝置或羈押病房或病區,只有清遠市清新區人民醫院,該醫院是一所成立20年以上的縣級人民醫院,各方面的設施及特殊要求的羈押病房等設施符合本項目要求。自2015年4月起該醫院就為清遠市清新區看守所提供良好的專業化醫療服務。
三、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符合“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規定。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七、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1、供應商名稱:清遠市清新區人民醫院
2、供應商地址:清遠市清新區清和大道178號
八、專家論證意見:
(一)各專家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專家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
1.專家1:姓名:康首生 工作單位:清遠市財政局_職稱:工程師
意見:同意采購人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2.專家2:姓名:禤汝流 工作單位:清遠市疾控中心 職稱:公共衛生主任醫師
意見:同意采購人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3.專家3:姓名:徐輝 工作單位:清遠市中醫院_職稱:臨床醫學檢驗主任技師
意見:同意采購人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4.專家4:姓名:呂國昌 工作單位: 廣東新北江律師事務所 職稱: 律師
意見:同意采購人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5.專家5:姓名:胡遠芳_工作單位: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職稱: /
意見:同意專家論證的意見。
(二)專家小組綜合意見:
綜上所述,專家組一致認為本項目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規定;同意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向唯一供應商 清遠市清新區人民醫院采購。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31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06 日 止。
十、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鐘小姐 | 聯系電話:0763-3395299 |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胡小姐 | 聯系電話:0763-5787395 |
(二)采購代理機構 :清遠市志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新城振興路25號恒福商務中心10層辦公室07B號 |
聯系人:歐思捷 | 聯系電話:0763-3395299 |
傳真:0763-3664048 | 郵編:511500 |
(三)采購人: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 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府前路7號 |
聯系人:胡小姐 | 聯系電話:0763-5787395 |
傳真:0763-5811071 | 郵編:511500 |
(四)財政部門:清遠市清新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 地址:清新區清新大道16號財政局大樓二樓 |
聯系人:林先生 | 聯系電話:0763-5813296 |
發布人:清遠市志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9年10月30日